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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后,他下定决心,推开那块屏风。

  织布机前的不是白鹤,而是他去年冬天救的白鸟。虽然是白的,却是一只鸦,不知道什么缘故,所有羽毛都是白的,跟同类都不同。

  就如说书人说的,大部分羽毛都被拔下了,皮上裸露出伤口,所以织出的布混入血,才一次比一次粉红。

  白鸦哀啼着,翻滚在地上,变成凌霄的模样,用双手遮掩受伤的身体,哭泣的说道:

  “你为什么要偷看?为什么?”

  “我不是偷看。”商君走过去,抱起凌霄的身体,爱怜的抚摸着。“我要告诉你,不论你是什么,是白鹤,还是白鸦,人或非人,我都爱你,从此都要跟你在一起。”他坚定的说。

  凌霄放松下来,依偎在他怀中,“我知道你不是负心的人,但是,我有我的苦衷,就怕会阻碍我们的将来。”他的心跳噗噗噗的,跳得很急。

  “没有什么能够阻碍我们!”商君很坚定。

  凌霄却依旧苦恼,靠在他胸口前说得小小声。

  “北方人喜欢鸦,而厌恶鹊鸟,南方人却喜欢鹊鸟,而厌恶鸦。我走投无路,被诱惑来到砚城,按照吩咐办事,等时候到了,就能分食天地间最滋补的食物。”

  商君立刻醒悟过来,紧紧的抱住凌霄,神色变得很严峻。

  “难道,是公子要你这么做的?”

  “不,不是公子,公子受了重伤还在休养,”凌霄愈说愈小声,到最后只有嘴唇在商君的胸膛上开阖,是他们之间最亲密的接触。“是另外一个人,那个人拿取了无数人的器官,起初是盐妖开客栈,有很多人的器官可以挑选,但是后来盐妖被信妖收了,于是只能偷偷拿取。

  那人有奇妙的本事,拿取人的内脏,既不会留下伤痕,也不会流血,很多男人因此没有发现,能活着几天、几月,也不会知道。

  因为跟公子有协议,那人就把最滋补的新鲜男人肝脏,交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飞翔,叼到公子藏匿的地方。

  但是,风邪作乱,疫病丛生,连你都病倒了,我于心不忍,偷偷拿一部份的肝脏,煮来给你吃。”

  商君这才知道,之前吃下的,竟然是人类男子的肝脏,他竟然还以为是更珍贵稀有,没有人曾经吃过的,类似牛肝菌的菇类。结果不是牛肝菌,更不是牛肝,竟是人肝。

  “事到如今,我们只能求姑娘!”他下了决定。

  凌霄却更是惊慌,连连摇头。

  “不行,那人在姑娘身边,”他深吸一口气,说道:“那个人就是——”

  轰隆!

  木屋突然被掀开,屋瓦都碎了,一只魔化的巨大利爪出现半空中,空中传来雷鸣似的男人声音。

  “鸦,我闻得到你!”

  两人很是惊慌,蜷缩紧抱在一起,却听到男人的声音再度响起,响彻雪山之下,在砚城内外回荡着,惊醒所有人与非人。

  “你好大的胆子,竟然偷走最好的部分,拿来给这个男人吃。”那声音哈哈大笑,魔化的巨大利爪,伸进木屋里到处翻找。“没关系,我吃了这男人,一样滋补。现在,时间到了,我已经痊愈,木府里那个碍事的姑娘,就可以让召唤来的人与非人分食。”

  魔爪之后,出现一个俊逸非凡,穿着光华流动衣衫的男子。

  “这次,我会再度成为木府的主人、砚城的主人!”

  商君这才晓得,凌空出现的竟然是魔化的公子。

  公子再度出现,他所受的重伤已经痊愈了!

  而姑娘呢?

  姑娘还在病着啊!

  商君万般心急,魔爪却已经戳入他怀中,凌霄惨叫出声,被戳勾起来,哀啼着变回白鸦,胸膛上的伤口淌出鲜血,一声声尖锐的啼叫响起,刺耳得让听的人耳朵都要流出血来。

  白鸦被魔爪揉了又揉、揉了又揉,剩下的羽毛都飘落,最后魔爪间燃起恶火,白鸦的尸首被烧得一乾二净。

  “云英,我来了!”公子收手,发出狂啸,往木府飞去。

  砚城内外都在剧烈震动,比去年冬季,姑娘与公子交手时更厉害,所有的人与非人,都被卷入这场战争。

  原地,只剩伤心欲绝的商君。

  他跪在凌乱破败,连屋顶都被掀走的木屋中,茫然的看着四周。

  之后,他低下头来,看着心爱的凌霄,最后剩下的部分。

  羽毛。

  地上只剩下羽毛,一根根都染着红腻的鲜血。

  商君抱起羽毛,哭着昏倒过去。

  第九章 不治(1)

  亿万年的雪山下,有一座城。

  城的形状像是一块砚,所以称为砚城。

  城里景色优美、花木茂盛,家家户户前都流淌清澈的水。城里住着人,以及非人,还有精怪与妖物,彼此相处还算融洽,维持着巧妙的平衡。

  砚城中有座木府,府内亭台楼阁无不精致绝美,因为有一栋栋的楼、一处处院落,连钥匙都多能摆满一栋高楼。

  木府里很安静,平时有灰衣人走动,洒扫、煮水、倒茶、护卫等等。

  春季的第一天,阳光露脸。

  昨晚下了一场雪,砚城内外积雪很厚,但是唯独木府里没有一片雪花飘进。

  一个纤细美丽的女子身影,坐在庭院的精致圈椅中,正用一枚牛角梳,慢条斯理的梳着刚洗好的长发。

  长长的头发很美,是用煮热的清澈泉水洗的,洗好后包上干燥的厚厚棉布巾,轻轻的拍打到干,最最切忌用力搓揉,那会坏了发质。然后,再沾山茶花的油,耐心的一次又一次,把长发梳干。

  直到每根发丝,都有如真丝般,有美丽的光泽时,纤细的女子才把牛角梳,搁在一旁的桌上。

  她穿着一件素白的绸衣,做任何动作都很方便。

  弯起膝盖,把赤裸的双足收到圈椅上,她坐得更深,闭起双眸,长长的睫因为日光,在脸上印着小扇似的暗影,更显得肌肤白晰,透明得像是可以看到里面细细的血管。

  脸儿靠在膝盖上,长发散落着,被日光晒得渐渐暖了。

  无声无息的,有高大的男人慢慢走近,端来薄如蝉翼、轻如稠纱、润白如玉的薄胎一套三件的盖碗,碗里泡着茶叶。

  他来到圈椅旁,先把茶碗搁下,然后伸手把她抱起,再自己坐入圈椅,让她躺卧在胸膛上,那处最靠近心脏的位置。

  粗糙的大手端起茶碗,送到她的脸儿旁,让她先闻闻茶香。

  “这味道如何?”

  她仍旧闭着眼,嘤的回应了一声。

  “是滇红金芽。”她仅仅是用闻,就能闻得出是什么茶,而且不只如此。“这是大前年春季时采摘的,我认识这棵茶树,它已经一千三百多岁了。”

  “喔?”男人有些讶异,想了一会儿,讶异的神色就消失了,觉得这很理所当然。“是怎么样的一棵茶树?”

  “很强壮。”

  “比我强壮?”男人问。

  “嗯,比你强壮。”

  “你这么说,我可要嫉妒了。”

  “不要嫉妒,”她的手滑上他的胸膛,轻轻抚摸着,掌心下的心跳,回应的鼓动着。“我只是认识那棵茶树,它很无趣,只想着怎么长高长壮,而你却是我心爱的人。”

  “而且,我心里想的都是你。”男人还补充。

  女人这才睁开眼睛,仰起脸儿来,静静的看着他一会儿,才轻轻的,很谨慎的问:

  “你说的是真的吗?”

  男人点头。

  “是真的。”

  “没有骗我?”

  “没有。”他很严肃。“我说的话字字都是真的。”

  她注视着他,望见他眼里的真诚,红唇上慢慢有了笑意,神情如每一个沉浸爱恋、备受宠爱的女人一般娇美。

  “我知道你说的是真话。”她说。

  “知道了还问?”男人笑了。

  “知道了也还要问,我就是想听。”她有点任性,在他怀中依偎得更深。“就爱你说这些话,听着就觉得甜、觉得对你的爱都不枉费了。”

  “那我日日都跟你说?”

  “好,一言为定。”

  “一言为定。”

  情人间的私语,甜浓得化不开,教别的人与非人,听了都要脸红。

  日光下,两人相拥,享受这静谧的一刻。

  但日光挪移,岁月如梭,谁也无法停住。

  “时辰要到了。”男人靠在她耳边说。

  “真讨厌。”她小小声说。

  “但吃药不能误了时辰。”

  她长叹了一声,眨了眨双眸,终于也承认。“你说的对,吃药不能误了时辰,不然药效就差了。”

  看心爱女子有些落寞,他万分不舍。

  “我抱你过去吧!”他提议。

  她想了想,很想答应,但是最后还是摇头。

  “不用了,让我下来,你陪我走过去就好。”

  他又提议。“还是说,跟以前一样,让我来搀着你?”

  “这样很好。”她笑开了,把手放进他粗糙的掌中。

  “好怀念啊。”他握着她的手,那润得有如白玉,白里透红,掌心软嫩,五指修长,指甲是淡淡的粉红色,美得不可思议的手。“我喜欢这么握着你的手。”

  “没有眼睛时,你总是这样搀着我。”她望着他,深情无限。这双难得的好眼睛是她费尽周折,好不容易才到手的。“但是,有眼睛很好,才能看见你的脸,看得清清楚楚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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